2007-02-14

馬英九遭訴有明顯的雙重標準/酥餅

檢察官認定馬英九貪污所得共一千一百餘萬元,依最低本刑七年以上之貪污治罪條例予以起訴。讀完起訴書之後我有幾個感想。  馬英九的犯行實在太過明顯,檢察官很難不起訴,不過,以台灣的媒體與政治現實,就連起訴馬英九保住最起碼的公平正義都需要一定的道德勇氣,這點還是給查黑中心的檢察官們一些掌聲。  但是,細看起訴書的內容,尤其將之與國務機要費案相互比較,很遺憾的,檢調還是有明顯的雙重標準。  首先,在國務機要費中,即便是陳總統家人的戶頭沒有不正常的資金進出,交代不清的部分一律被認定為貪污所得,但是,在馬英九的特別費中,交代不清的部分一律從寬認定。  第二,在國務機要費案中,經手的總統夫人被當成共同正犯起訴,在馬英九的特別費案中,每個月花用貪污所得的馬嫂卻沒有被起訴。  第三,在國務機要費案中,提供假發票的關係人一律被起訴,但是,在馬英九的特別費案中,提供假發票的人都沒有事。雖然台北市政府參與蒐集發票的人一籮筐,檢察官卻匪夷所思的認定余文所作所為完全是個人行為。 第四,以領據領走的犒賞員工部分,檢察官完全沒有調查,沒有辦法對社會有個合理的交代。    最後,以起訴書的內容來說,實在搞不懂這麼簡單的案情為什麼要拖這麼久才起訴。  好玩的是,之前扭捏作態的馬英九,在被起訴後馬上宣布參選2008總統。台灣有那麼倒楣嗎?台灣總統這個銘器可以拿來當作遮羞布、贖罪卷幫馬英九脫罪,我看台灣不會沒人才到這個地步吧!

2007-02-13

玉山于右任像斷頭 元凶說始末

自由時報2007-02-13 位於玉山主峰的于右任像在一九六六年豎立。一九九五年首次被「斷頭」,經修復後不久,次年被整個拆除丟入山谷,玉管處改在原地豎立刻有「玉山主峰」的巨石(資料照,記者陳鳳麗攝)。 位於玉山主峰的于右任像(記者黃昭國資料照片)在一九六六年豎立。 于右任銅像十分堅實,葉博文爬上基座後,又鋸又錘,經過數小時才完成「斷頭」的工作。 (圖:葉博文提供,記者朱沛雄翻攝) 〔記者邱燕玲/台北報導〕 「當年鋸于右任銅像頭部鋸到一半時,竟被其他攻上山頂的登山客發現,我們嚇出一身冷汗,沒想到登山客臨走前卻只拋下一句『祝你們成功!』我們才哈哈大笑,連忙道謝!」 葉博文等人上山「鋸頭」 十二年前,玉山上豎立的于右任銅像頭部首次遭鋸斷,引起軒然大波,各報都以頭版報導;十二年後,當年鋸頭的「元凶」、前二二八紀念館館長葉博文首度公開說明始末。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一日,一群為了繳交「還我玉山原貌」實習報告的「好動份子」,決定上玉山鋸斷于右任頭像,還給玉山原有風貌,這個活動由曾在綠色和平電台主持節目的林長安策劃,力邀葉博文、陳朝順等上山執行。 葉博文說,他們一行十一人,包括一對新婚夫妻,以登山來度蜜月,還分送點心與大家,一群人起鬨說,「砍頭前要先祭拜」,於是把點心放在銅像前,點了火、裝模作樣地祭拜起來,葉博文邊拜邊唸「看你(于)在這受風寒很不忍,還是早點把你送回中國吧」。 祭拜後,葉博文站在另一人肩上爬上銅像基座,銅像頭部後方已有一小洞,「可見老早就有人對這銅像不滿了」, 葉博文拿著重達十七公斤的大榔頭一敲,卻無法撼動堅實的銅像,只好拿出鋼鋸,鋸了起來;從下午鋸到月亮露臉,現場只剩下林長安與友人及葉博文、陳朝順四人,而銅像才出現一條細細的縫。 12年前引發軒然大波 此時,卻來了一對男女登山客,葉連忙跳下來,四人假裝在欣賞風景,心頭卻緊張地怦怦跳,這對登山客登頂後,四眺高山景致,還在銅像前駐足,臨走前卻笑著說「祝你們成功!」 葉博文等人愣了一下,才哈哈大笑回說「謝謝!謝謝!」 鋸了近三小時,葉博文拿起榔頭一敲,頭像就這麼斷了,四人一陣歡呼,葉博文表示要把頭像帶回去做紀念,但頭像卻在半路上滾出來,由於天色昏暗,他只好放棄找回。 十一月十五日,各報登出于右任銅像「頭斷」的消息,引起社會熱烈討論,葉博文還特地叩應到林長安主持的廣播節目中說「聽說于右任銅像頭被砍斷了耶」,林長安也回說「對啊,我也有聽說喔」兩人就這麼一搭一唱起來。 隔一陣子,玉管處派人清山時找到這被鋸斷的頭像,玉管處重新黏回到原來的基座上,但臉上多了一條黏線,清楚可見。 二次損毀後改立巨石 一九九六年五月初,玉管處接獲山友通報,整個銅像完全被拆除丟入山谷無法找尋。這回玉管處決定改豎立一塊玉山天然巨石,由前南投縣長林源朗寫下「玉山主峰」四字,並附上「標高三九五二」。 葉博文談動機:為還玉山原貌 當年于右任像被斷頭,引起全台關注,各媒體大幅報導。葉博文昨天看著當年剪報,細說當時上玉山鋸斷于右任銅像的情景。 (記者朱沛雄攝) 記者邱燕玲/專訪 前二二八紀念館館長葉博文昨天接受專訪時表示,當年大家籌劃鋸斷于右任銅像頭部,就只有「還我玉山原貌」這個單純目的, 「全世界沒有一個政權、政府這麼殘暴,這麼沒有文化素養」,人類對大自然應要敬畏;若有人要告他毀損公物,「我就反告侵占國土!」 十二年前,在林長安策劃下,當時四十八歲的葉博文跳上于右任銅像鋸斷頭部,不但引起軒然大波,也連帶影響大家對兩蔣銅像的討論;對於近日移除兩蔣銅像事件,葉博文直言「應拿去熔掉啊!」 葉博文說,朋友知道于右任斷頭事件後,問他為何要這麼做,他回答朋友說,「喜馬拉雅山上有設立銅像嗎?」 玉山是台灣神聖之地,誰有資格在那裡設立銅像?開玩笑嘛! 至於若有人告他毀損公物時該如何自處?葉博文不以為意表示,「那我就反告侵佔國土啊!這樣也可激起大家討論究竟要如何還給玉山原貌」,何況為什麼這些人可以這樣侵占國土? 且當年立碑人是吳三連,這也象徵在殖民統治下,很多人扭曲,這是台灣人的悲哀與台灣歷史的悲慘縮影。 葉博文表示,他並不想當英雄,但在玉山上設立銅像,顯見這個國家、政府毫無文化素養,不知「敬畏」為何物,也不懂得尊敬大自然。 對於移除兩蔣銅像,葉博文開玩笑說,「這兩人遺體可能還有輻射線,因為至今仍深深影響著台灣人」;他並戲稱未來打算成立一家「葬儀公司」,專門籌辦兩蔣移靈事宜, 「要把這兩人風風光光地送走」。 時效消滅 民刑法皆無法追訴 原本在玉山主峰上的于右任銅像,於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上旬遭人破壞,現今有人出面承認為其所為,不過事過十年多,不論依據刑法毀損罪,或民法中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法律規定,都已時效消滅,不能追訴當年破壞銅像的行為人。 刑法毀損罪的追訴權只有五年,且屬告訴乃論,法定刑則是兩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罰金新台幣五千元以下。 民法則規定,若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,須負損害賠償責任,不過時效是受害人知道有損害,或知道加害人為誰之後的起算兩年,但若損害發生超過十年,時效也消滅。 (記者孫友廉) 玉山于右任銅像 玉山上的前監察院長于右任銅像於一九六六年興建完成,當時是由教育部責成救國團成立「于右任建像籌備處」, 並由中國青年登山社主其事募款、雕塑家陳一凡設計,為完成于右任「葬我於高山兮,望我大陸」遺願而興建, 立碑人為吳三連。 玉山過去測量為三九九七公尺,設立于右任高達三公尺的銅像後,剛好湊足為四千公尺,但後來重測才發現,玉山實際高度僅三九五二公尺。 興建于右任銅像基座時,水泥用火車運到阿里山,再轉至信義鄉東埔集材場,接著用卡車運上塔塔加鞍部,最後再請兩位原住民把重達八十公斤的于右任半身銅像背上山;于右任銅像於民國五十五年八月與排雲山莊一起舉行落成典禮。 (記者邱燕玲)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 玉山是台灣神聖之地,誰有資格在那裡設立銅像? 大哉斯言!我常思考是誰背鋸子上玉山,然後鋸了好幾個小時, 才將"竊據國土"的銅像斷頭?答案揭曉,是葉博文! 為他拍拍手。另外也為二次鋸頭的無名氏拍拍手,沒有他們, 今天台灣最高峰還有人在「葬我於高山兮,望我大陸」, 這種殖民心態,最要不得!現在攀登玉山為國人 與海外旅客必登之山,總量管制,抽籤都很難抽到, 連登山都有一段奮鬥史,大家再加油!